創業貸款

為提昇我國婦女、中高齡國民、離島居民勞動力參與率及為失業被保險人建構創業友善環境,協助發展微型企業,創造就業機會,
勞動部特訂定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」及「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」提供有意創業之民眾創業貸款利息補貼、創業陪伴服務及融資信用保證專案。

微型創業鳳凰貸款

資格對象:
1.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婦女。
2.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國民。
3.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,且設籍於離島之居民。

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,且設籍於離島之居民。
前項人員,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十八小時,並經創業諮詢輔導,所經營事業員工數(不含負責人)未滿五人,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向本部申請本貸款:
所經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,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五年。
所經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商業設立登記未超過五年。
所經營私立幼稚園、托育機構或短期補習班,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未超過五年。